小米诉争“小米金服”商标被驳回
原告小米公司诉称,引证商标为恶意注册,原告有大量在先“小米”商标等。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是否具有恶意不是本案审理范围,故此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告小米公司诉称,引证商标为恶意注册,原告有大量在先“小米”商标等。获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是否具有恶意不是本案审理范围,故此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