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车位30万!川南县城小区“天价”车位背后:业主与开发商的十年拉锯
百海壹号公寓位于乐山市犍为县凤石干道凤凰路中段,南门客运中心站对面,有住宅、酒店、茶楼、KTV、足浴等众多业态。该小区由四川省百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于2011年开工,2013年竣工交付,曾是犍为县城高档小区之一。
↑百海壹号公寓
↑百海小区地下车库
今年8月3日,百海置业和犍为县百海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贴出一则《关于车位出售出租的公告》。《公告》称,现将百海酒店负一楼地下车库第1号至51号、121号至149号共计80个车位进行出售或者出租。单标准车位售价每个30万元,出租每年4520元;子母车位售价每个46万元,出租每年6520元。此外,每年需另交卫生管理费480元。
《公告》还强调,购买者和租赁人必须是百海小区业主,车位出售时间为8月3日至9月9日,车位出租时间为9月9日至10月15日,先到先选车位。
↑单标准车位售价30万元
“我的天啊!一个普通车位竟然卖到30万元到46万元!”这个消息传开后,顿时在该小区业主群及这座川南小县城掀起轩然大波,“到底是什么样的车位,卖这么贵?”
业主张先生介绍,房子交付后,当时开发商也贴过公告卖车位,根据位置不同价格也有所区别,最便宜的单标准车位售价每个13.5万元,“而当时周边车位价格基本都只有几万元,这价格明显太高了,大家都不愿意买。”
期间,地下车位一直由百海酒店管理,业主们也一直免费在地下车位停车。有部分业主还认为,“地下车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开发商应该无权出售或者租赁”,也一直没有见过开发商拿出可以合法销售或租赁的手续来。
该小区业委会相关人员向后来,开发商“默许”业主到地下车库免费停车,多年来双方也算相安无事。直到今年7月9日,百海酒店突然贴出一则收费公告,拟拿出33个固定车位租赁给小区业主,单标准车位租金每年2800元,子母车位租金每年3600元,非包年租赁车辆进入停车场则以临停车计时收费。公告表示,从7月21日开始正式收费。
对此,有业主不满,堵塞了车库出入口,随后多个部门介入调解,要求开发商和酒店方与业委会充分沟通协商,拿出一个合理的价格来。
↑曾有业主用车辆堵塞地下车库出入口
然而,业主们没有等到双方的协商,却于8月3日等来了百海置业和百海酒店共同贴出的“天价”公告。这让众多业主大跌眼镜,“这一个车位比我们买的两居室房子总价还贵!”
在中,多位业主向
开发商为何“突然”公告出售车位?又为何定这么高的售价?
今年8月10日,据余先生介绍,2013年1月,开发商曾在小区里公示出售车位,单标准车位售价每个13.5万元起,但公示很快就被业主撕了。当年3月,又公示了一次,当时以14万元的价格仅卖出一个车位。
“当时这酒店是犍为最好的,生意还不错,我们也没在乎收停车费。”余先生说,但没想到业主们免费停惯了,一停就是好几年。2016年,再次公示后,在没有业主愿意购买和租赁车位的情况下,百海置业将剩余158个车位打包卖给了酒店,但金额属于商业秘密,不便透露。
“到了2018年,酒店生意渐渐淡了,我们决定将车位利用起来,产生一点收益。”余先生告诉今年7月21日准备正式收费后,又有业主累计堵车80多个小时。7月25日,经过相关部门协调,公司承诺暂不收停车费,并让业委会报80个小区业主车牌来,但业委会表示,没法让这个停不让那个停,便报了小区全部130多辆车的车牌。
“我们公司才是受害者,有苦难言。”余先生说,之前公示4次,业主不想买也不愿租,就想免费使用,已经停了10年的“霸王车”。
他称,百海置业和百海酒店是不同法人主体,但实际是同一个投资人。当时开发商打包出售车位给酒店后,虽然没过户,但合同有效。对于所谓的“天价”车位,他认为,现在这些车位相当于二手车位,价格属于市场行为,不需要参考周边的其他价格。
百海壹号公寓车位纠纷由来已久。2018年9月5日,犍为县住建局在书面回复该小区业主网络反映情况时表示,经调查核实,百海壹号小区共修建159个地下车位,目前未办理商品房销售手续。
为消除矛盾,解决遗留问题,犍为县住建局于2018年8月22日、9月3日约谈了该小区开发商百海置业负责人,并明确了处理办法:该小区共计159个地下车位,折算住宅车位配套80个,商业车位配套79个,由百海置业统一办理地下车位商品房销售手续。
犍为县住建局要求,办理地下车位商品房销售手续后,须在住宅小区内公示,公示内容必须注明优先满足该小区276套住宅业主购买的车位数80个。在百海置业未完成销售手续前,该小区业主停车维持现状,百海置业和百海酒店不得收取小区业主停车费用。在公示结束后30天,百海置业可对外销售部分剩余停车位,且需保留部分停车位用于优先出租给未购买车位的住宅业主。
今年8月10日,“没有办预售,也没有办现售,就不需要价格备案,现在是市场调节价。”至于车位价格,该工作人员表示,多部门也介入处理此事,哪个听到30万元这个价格,都觉得是天方夜谭。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主管部门,我们也觉得不可思议。
随后,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