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得8.67%公司股份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情况,未名医药大股东收监管函
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截至目前,交易方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对外披露。交易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2条的规定。
深圳嘉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截至目前,交易方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对外披露。交易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2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