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股东间存在分歧,持股9.46%股东胡黎明提名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被董事会不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一致认为,提案人胡黎明虽然持有公司9.46%的股份,具有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但根据律师的专业意见以及公司此前对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与胡黎明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公告精神,结合提案人目前持股数量没有新增的事实,提案人不具备提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资格,董事会对该临时提案不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一致认为,提案人胡黎明虽然持有公司9.46%的股份,具有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但根据律师的专业意见以及公司此前对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与胡黎明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公告精神,结合提案人目前持股数量没有新增的事实,提案人不具备提出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资格,董事会对该临时提案不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