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收函:要求说明是否不当调整业绩考核指标以向高管等关键少数输送利益

2022-09-05 21:12:1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权益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2022-2024各年度营业收入相较于2019-2021年营业收入平均值的增长率;公司2019-2022年半年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4.61%、23.05%、42.83%、4.66%。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修订后的业绩考核指标的制定依据、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是否有利于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目的,是否存在不当调整业绩考核指标以向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输送利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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