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长办:禁止林(牧)区内一切用火活动
为持续做好极端高温气候下四川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省林长办紧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极端高温气候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州林长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禁止林区内一切祭祀、农事、民俗、生产、施工、野炊、露营等用火活动,严控林区周边祭祀、生产、农事用火;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林长巡林调度,迅速组织对重点区域、进山路口设关设卡、靠前盯防,充分发挥村级“一长两员”作用,做到网格巡查全覆盖、无死角。
同时各地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紧盯加油站、输配电线路、油气管道、液化气站等重要设施,分类制定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做到问题清单式、台账式管理;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村社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悬挂宣传牌、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另外,应急备战方面,各地要及时组建高温干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专题会商,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切实做好队伍集结、物资保障、机具检修等准备,足量储备防灭火装备;要科学处置火情火灾,严格执行“三先四不打”要求和灭火组织指挥规范,确保扑火行动和扑救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