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子公司涉纠纷事项二审维持原判
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马汽车、北京新能源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汝龙与北京菜篮子纠纷事项,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下达民事判决书。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北京菜篮子上诉请求及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6563.5元,由北京菜篮子负担。
公司控股子公司凯马汽车、北京新能源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汝龙与北京菜篮子纠纷事项,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审判决,下达民事判决书。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北京菜篮子上诉请求及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6563.5元,由北京菜篮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