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8月18日开庭!家属称辩护律师或将提出一审判决证据不足
2019年12月5日,南昌警方从厦门将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押解回南昌,为保障劳荣枝法定权益,办案单位第一时间告之其可聘请律师。12月11日,劳荣枝分别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希望家属摆脱阴影;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同时向政府申请法律援助。公安机关充分尊重劳荣枝本人意愿,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协调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劳荣枝提供法律援助。
检方指控: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其中在常州市的犯罪事实为检察机关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阶段发现的原侦查机关未认定的犯罪事实。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劳荣枝在2020年12月庭审时,多次强调自己是在法子英的胁迫下才参与作案,她也是受害者而不是得利者;她在和法子英生活期间被法子英控制、胁迫,导致多次堕胎等;非法所得财产也是由她暂时保管,在部分案件中只是配合法子英,且杀人的犯罪后果她均未预见。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