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4元捉拿通缉犯!运营方是家私企,“众筹”追逃?
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2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欧阳志鹏正是其中之一。
邓廷富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后潜逃,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公开悬赏通缉。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者,每抓获1名在逃人员,公安机关给予100万元奖励。
↑截图自人民赏金APP
当问及累计赏金8166.15万元中有多少为网友打赏时,袁先生称
“这两天好多人在问这个,包括我们公司内部成员结构、赏金情况,还有人要我们公开打赏明细,那怎么可能?可能会报复。所以我们严格控制这一块,系统也不留存任何信息。”袁先生对说。
据袁先生介绍,
在人民赏金走红以后,有网友质疑该平台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而袁先生告诉,在他看来,这和直播平台的打赏相似,“什么榜一大哥、跟着主播买房、买车的模式一样。”
不过,翻阅人民赏金APP上的《用户充值须知》发现,
《用户充值须知》显示,当通缉犯落网后,平台显示的水滴换算为金额,在扣除公安发布通缉令时设定的奖励数额后,通过公益基金会定向发放给公安奖金奖赏的同一人,该人也可通过平台直接提出申领。
四川法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金凤告诉,
“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虽涉嫌犯罪,但其个人信息权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张金凤举例称,该平台的右上角存在商务合作的栏目,如果以打赏犯罪嫌疑人为噱头,吸引流量,从而寻找商务合作对象,其系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甚至犯罪嫌疑人本身商品化。
截图自人民赏金网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金凤认为,这一行为不属于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公开渠道获取个人信息,该平台存在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从而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另外,
来自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放告诉,综合来自的信息看,人民赏金这一平台背后的商业逻辑不清晰,难以判断其主观目的性、社会危害性等,是否涉嫌犯罪仍有待商榷。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