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2022-08-23 13:33:15

  受全国人大委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即将于2022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地检查组赴泸州市、宜宾市、攀枝花市、凉山州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对本行政区域内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

  检查方式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采取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同步进行长江保护法问卷调查。

  本次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严格对标对表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安排和要求,检查重点包括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情况;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河湖岸线管制、重点水域严格捕捞管理、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总磷排放控制、港口航道船舶污染风险控制、生态用水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绿色发展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环境监管执法、依法处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深入推进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建议。

  “这次执法检查要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对照法律规定逐条逐项检查法律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法定职责是否切实履行、法律责任是否严格追究,真正用好法律武器、发挥法治威力。”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洪波表示,实施长江保护法,既要全面总体推进,更要突出生态环境修复这一核心内容。在执法检查中,要重点对水域捕捞管理特别是抓好“十年禁渔”、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河湖岸线修复计划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督导。

  此外,此次执法检查将邀请人大代表就地、就近、就便参加,并将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执法前沿,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执法人员、企业代表、沿岸群众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依法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以国家法律形式为特定流域制定的法律,是我国生态环境法体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为系统解决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和绿色发展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持,为全面提升长江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1年,长江干流、嘉陵江、涪江等流域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及以上,沱江、岷江干流水质稳定改善至III类。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下降到10.8万平方公里,清理退出1236座小水电,1.2万余退捕渔民全部实现就业,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100%、96.6%。今年1-7月,长江水质持续改善,200个国考断面中,195个断面水质达到优良,占比达97.5%,同比提升5.5个百分点。

  四川将聚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以能酿出美酒的标准,绘就出“一江碧水泽后世,滚滚东流又日新”的美丽长江新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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