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后未及时完成财报追湖调整且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报,ST柏龙及相关责任人遭广东证监局警告并罚款

2022-08-21 17:05:39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伟雄、时任总经理陈娜娜、时任财务总监王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江伟荣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4月19日,公司等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能在4月30日前完成财务报表的追湖调整并完成年报的编制工作,最终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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