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履行业绩承诺,盛路通信重组交易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被公开谴责
2021年7月,罗剑平、郭依勤与盛路通信签署延期付款协议,对含1.4亿元业绩补偿权利作价在内的剩余4.02亿元未付款作出延期分期支付约定,具体为罗剑平、郭依勤需于2021年12月25日前支付首笔款项1.02亿元,若未按约支付,则延期支付约定终止,剩余未支付款项均视为逾期。截至2021年12月25日,罗剑平、郭依勤未依约履行首期支付义务。截至目前,罗剑平、郭依勤仍未向盛路通信支付前述1.4亿元业绩补偿权利作价款。
2021年7月,罗剑平、郭依勤与盛路通信签署延期付款协议,对含1.4亿元业绩补偿权利作价在内的剩余4.02亿元未付款作出延期分期支付约定,具体为罗剑平、郭依勤需于2021年12月25日前支付首笔款项1.02亿元,若未按约支付,则延期支付约定终止,剩余未支付款项均视为逾期。截至2021年12月25日,罗剑平、郭依勤未依约履行首期支付义务。截至目前,罗剑平、郭依勤仍未向盛路通信支付前述1.4亿元业绩补偿权利作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