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开展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执法检查
5月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召开,正式启动该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成都、雅安、眉山市开展实地检查,委托自贡、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广安、达州、凉山8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如何让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涉及到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权益、劳动就业等多方面的保障情况。
例如,在康复服务方面包括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情况,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情况,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立情况,残疾人康复医保政策制定、落实情况,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等;在教育权益方面,包括将残疾人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残疾人教育机构设置情况及残疾人就学情况,为残疾人接受教育、考试提供便利的情况,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定等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在劳动就业方面,包括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的建立情况,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落实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等。
此外,检查内容还包括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情况,相关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残疾人享有各类社会福利和保障的情况,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对残疾人的特殊社会救助、法律救助情况等。
“这次执法检查,要重点了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督促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切实解决好残疾人面临的康复、教育、就业、生活等实际问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法一实施办法”在实施中,政府及部门的责任是重中之重,残疾人保障法至少有23条、省实施办法至少有30条涉及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这些涵盖了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等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该负责人同时强调,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关于困难残疾人的特别规定落实情况。针对困难残疾人的需求,“一法一实施办法”作出了一些规定,例如,明确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给予补助或资助,明确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等,明确对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给予补贴等内容,“这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推动解决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让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数据显示,四川省有622.3万残疾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6%。目前,四川已将63.9万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7.93万名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为82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106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十三五”期间,全省为11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