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单上的二维码千万别扫,消保委实测:都是
安徽省消保委于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25日,对1111份来自申通快递、圆通速递、中通快递、百世快递、韵达快递、顺丰速运(含丰网速运)、中国邮政速递(EMS)、极兔速递等快递公司的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通过对1111份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发现,674个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小广告,占比高达60.67%。其中,出现最多的广告是某平台的“天天领现金打款秒到账”活动,占比39.32%。测试后发现,此类领现金活动需要不断邀请好友助力,获取抽奖机会,然后通过抽取金币、幸运值等不断地积累、兑换,环环相扣,以达到凑足提现金额的目的。调查发现,有人邀请近20位好友助力后,依然没能提现,其他参与人员也没人最终提现,但都下载了App,免费为活动进行了推广。一个名为“取件福利社”的大转盘抽奖活动占比22.11%。其宣传广告语有“抽华为手机”“待抽取2瓶洗手液”“别扔!扫码抽取5.87元”“抽取保温杯×1”“免费抽3双保暖袜”“待抽取1个电水壶”等。测试后发现,调查人员在测试过程从未抽中过以上广告语中的任何一个奖项,而且所谓的奖项都带有明确的推广目的,并没有什么奖项真正是广告宣传文字中提到的“免费”,很多广告抽奖前都要先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甚至还有推广内容因涉嫌欺诈被“暂停服务”。比如:小广告:“电信960G超大流量卡”,真相:要获取消费者详细的个人信息,且须办理新的电信卡,月租19元。小广告:“茅台镇最美酱香酒10瓶+满天星手表+中国茗茶礼盒”,真相:需要填写姓名、手机、住址等个人信息,且货到付款,费用298元。小广告:“鹧鸪优选电商小程序200元购物补贴”,真相:实际上“购物补贴”一直都有,是否中奖都一样,目前该小程序已经因涉嫌欺诈被“暂停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快递面单上发布虚假二维码广告,诱导消费者扫码,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其行为已涉嫌欺诈;诱导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的,侵犯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受保护的权利,主管部门可对其处罚。调查发现,申通、圆通、中通、百世、韵达的快递面单中都有很多“取件福利社”大转盘抽奖活动广告。当调查人员以“抽中奖项、页面收集完个人信息后便无任何反馈”为由,向快递公司寻求解决时,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办法。各快递公司几乎都认为广告只要不是自己发布的,就不需要为此负责。在咨询中,部分快递公司客服表示,因为这些广告不是快递公司的广告,也不是快递公司发布的,所以即便消费者遇到了问题,快递公司方面也无法为其解决。了解到,《广告法》规定,快递面单上发布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监管部门可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快递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调查发现,在收集的1111个快递单样本中,有674个样本中含有“广告”,占比高达60.67%,也就是说,每10个中至少有6个人收到的包裹面单上有“广告”。“三通一达”(圆通、中通、申通、韵达)含“广告”快递单占“广告”样本总量的七成以上。也就是说,消费者生活中接触到的大多数快递单“广告”来自“三通一达”。顺丰、德邦快递含“广告”快递单样本在所有含“广告”样本中的占比不到0.5%,占比很低。根据调查小组实地走访调查,快递单“广告”是在“商家使用各平台打印软件打印快递单”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安徽省消保委认为,快递单“广告”印制的位置是在快递公司提供的快递单上,如果没有快递公司允许,并且提供这样的“广告位”,这些“广告”又怎么能出现在印有快递公司logo的快递单上呢?针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安徽省消保委建议:快递单广告发布者应停止以“福利”为噱头忽悠消费者,快递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对自己“阵地”上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快递单上印制的内容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快递单广告中的“免费抽”“待领取”“1元抽”等“福利”并不能确保真实性和安全性,消费者看到这类广告后要谨慎,不要轻易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