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14.12%公司股份未及时报告与公告,美芝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收监管函
深交所下发关于对美芝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的监管函。李苏华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李苏华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报告与公告,直到2022年4月1日才通过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下发关于对美芝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的监管函。李苏华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李苏华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报告与公告,直到2022年4月1日才通过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