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14.12%公司股份未及时报告与公告,美芝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收监管函

2022-08-03 03:37:03

  深交所下发关于对美芝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李苏华的监管函。李苏华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李苏华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报告与公告,直到2022年4月1日才通过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一篇:瑞信:工资压力将是本周就业报告的重点
上一篇:欧洲面临天然气短缺 俄方:困难源于对俄制裁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