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订立多项融资租赁协议,总购买价约为15.4亿元
承租人A吉林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A1协定融资租赁安排A1;承租人A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A2协定融资租赁安排A2;承租人B宾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B协定融资租赁安排B。该等融资租赁安排的总购买价约为15.4亿元。设备A1指发电站A的若干风电设备。配套设施A2指发电站A的风机基础及升压站。配套设施B指发电站B的风机基础及升压站。
承租人A吉林协合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A1协定融资租赁安排A1;承租人A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A2协定融资租赁安排A2;承租人B宾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融资人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B协定融资租赁安排B。该等融资租赁安排的总购买价约为15.4亿元。设备A1指发电站A的若干风电设备。配套设施A2指发电站A的风机基础及升压站。配套设施B指发电站B的风机基础及升压站。